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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图书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第四条之规定,实行主管院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由馆长主持全面工作,总支书记负责全面党务工作,副馆长负责业务工作。图书馆现有在编正式员工29人.下设办公室、资源建设与系统部、流通阅览部部、信息服务与阅读推广部共四个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确保图书馆基本职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