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图书馆工作职责
时间:2015-06-12 12:00 作者:佚名 点击:
湖南警察学院图书馆工作职责
图书馆是学院的文献信息保障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的重要基地。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程及省教育厅相关实施意见,落实执行学院的建设和发展规划、规定。
二、负责对图书经费的合理支配。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通过多种途径,有计划、有重点地采集各种类型的文献信息资源,注重公安特色文献的收集,形成具有公安特色的馆藏体系。
三、应用现代化技术,对馆藏文献信息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
四、根据学院教学、科研和读者的需要开展读者服务工作,做好流通阅览、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五、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六、积极参加本地区、本系统的馆际协作和学术活动;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共建、共知、共享。
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业务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责任,规定检查考核办法。注重工作数量、效果的统计和积累,做好统计工作。
八、负责对各系部资料室建设和管理的指导。
九、科学、合理进行图书馆员工队伍建设,配合学院人事部门做好人员调整、考核工作。
十、负责图书馆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一、做好图书馆馆舍、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和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综治工作。
十二、做好学院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