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须知
时间:2012-05-29 12:00 作者:佚名 点击:
读者须知
总 则
一、全院教职员工、学生都是图书馆服务对象。所有师生均可以多种方式使用图书馆的图书、期刊、电子资源、空间资源。
二、院内师生读者凭借书证入馆办理借阅手续。
三、外单位或者校外读者来馆检索资料、联系工作、参观访问,须携带介绍信或身份证明,然后由相关部门安排接待,或去使用文献资源。
四、请讲究文明礼貌,注意衣冠整洁。穿拖鞋、背心和酗酒等,谢绝入馆
五、入馆后请按照要求将书包、公文包等物品放入指定位置,不要携带进入书库、阅览室内(自习室除外)。离馆时请把物品带走。
六、请保持馆内安静、整洁,做文明读者,以免影响他人。同时,请爱护图书馆公共财物、设施,凡盗窃、损坏书刊(剪、撕、涂、画等),以及破坏公共财物者,按学院以及图书馆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七、请读者注意经常浏览图书馆主页,了解图书馆的一些相关规定以及动态信息,以便更好地利用图书馆。
读者办证规定
一、本馆借书证由图书馆采编部统一办理。
二、凡本院学生(含各类培训班学员)办证,以区队为单位,由区队长收齐免冠证件照 ( 每人一张 ) 到图书馆上述部门办理。借书证以学籍和培训起止时间为有效使用期限。
三、本院教师、职工凭警官证或工作证带相片到本馆办理借书证。
四、临聘人员可申请办理临时借书证。办证费 10元/人,押金 200 元 。
五、读者零散办证及补证收取办证费10元/人。
图书借阅规则
一、图书借书册数和期限
读者 类型 |
正常 借期 |
限借 册数 |
续借 次数 |
续借 时间 |
教师 |
6个月 |
15册 |
1次 |
6个月 |
职工 |
6个月 |
10册 |
1次 |
6个月 |
学生 |
1个月 |
5册 |
1次 |
1个月 |
临聘 人员 |
1个月 |
5册 |
1次 |
1个月 |
二、读者在指定的出纳台办理外借手续,将借书证和要借的图书交给工作人员,按程序办理。需要注意的是该证中必须没有超期的图书,并且无欠款,否则不能借书。
三、图书(尤其各种画册)借出时,请读者先检查一下有无缺页和损坏情况,如有,须告诉图书馆工作人员加盖缺损印章。如还书时发现有缺损而又未盖章确认的,则由读者承担责任。
四、图书归还时,请归还到图书所在馆藏地。
五、除中外文图书外,其它馆藏的现刊、过刊、内部资料等,一律不外借,只能在室内查阅或复印,有特殊情况请与工作人员说明。
六、按照学院的规定,读者因工作调动、毕业、休学、退学、短期学习结束等原因离校,均需由本人还清所借图书资料,方可签办离校手续。
七、借书证是在书库办理外借图书手续的唯一凭证,请读者一定要妥为保管,借书时须持本人借书证办理。若不慎丢失借书证请立即挂失,挂失前的一切借书记录由借书证所有者本人负责。
相关处罚规定
图书馆藏书为学院教学、科研的重要资源,为了保障馆藏的完整性和系统性、确保书刊的正常流通、维护广大读者利用书刊的权利,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所借图书应按时归还,逾期未归还图书,按每日每本收取0.1元的过期使用费。图书管理系统设置每学期开学第一、二周为归还假期借书时间,在此期限内还书可免去假期逾期款,超过这个期限还书,系统自动计算延期时间(包括假期)并按规定收取逾期罚金。
二、遗失、撕剪图书,应赔偿同样版本的图书。
三、遗失图书,如不能以同样版本的图书赔偿时,专业图书按其书价5至8倍,非专业图书按其书架3至5倍赔偿。
四、遗失多卷书一册,如不能按同样版本的图书赔偿时,一般应以该书的全套书价赔偿,但对馆藏复本少,使用价值大的,应以该书全套的两倍赔偿。
五、污损图书,在图书上圈圈、批注、涂改划杠等或图书有破损,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六、读者借书时,应当面检查有否污损,图书离借阅台以后,一律由读者本人负责。
七、人为的损坏电脑设备、监控仪、干燥机,损坏、撕毁条码、折断代书板以及其他设备,按设备原价的3至5倍赔偿。
八、偷窃图书,按书价的10倍赔偿并停借3个月。
九、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图书馆。
电子资源使用规定
一、全院教职员工、学生都是图书馆服务对象,均可以通过校园网使用图书馆购买的各种网络数据库、镜像电子资源、以及光盘资料等。
二、读者要使用电子资源,必须有合法的校园网IP权限,例如固定IP等。与此相关的网络账号申请及设置,请咨询学院网络中心。
三、图书馆会尽量争取购买或者开通更多的电子资源,请读者经常关注图书馆主页,了解有关电子资源的动态。如果在使用上有问题,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图书馆相关部门联系咨询。
四、图书馆严格遵守并维护数据库出版者和原作者的知识产权,也请校园网用户严格遵守版权法的规定,不要批量下载数据或将数据用于任何商业或其他营利性用途,不要私设代理提供校外人员使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图书馆将有权停止违规IP的使用权限,并通报给学院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设有多个期刊、图书、电子资源阅览室,院内读者一律凭借书证进入上述阅览室;院外读者凭图书馆发放的阅览证进入,或由馆内指定人员带领。
二、除自习室、电子阅览室外,其他阅览室请读者只携带必需文具入内,书包、书刊、私人物品等不要带入,请存于指定位置。
三、图书馆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读者自行查阅时,请使用代书牌,以避免乱架,影响他人使用。书刊阅读完毕,请放回代书牌所在位置,或者交由工作人员处理。
四、每人每次最多只能从架上取阅2份书刊、报纸,阅毕后再换取。
五、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读,可在室内复印,或者办理手续外出复印,未经许可一律不准拿出阅览室。
六、请读者爱护书刊资料,严禁涂画、污损和撕毁。
七、请保持室内安静、环境整洁,不要喧哗、吵闹,不在室内接听拨打手机,避免影响他人学习。
自习室管理规定
一、自修室乃图书馆为读者提供的自学场所,凡持有本馆借阅证者,均可携带书刊入室自学并自行管理。
二、为了您和他人拥有一个安静的自学环境,室内应自觉将手机调至静音模式,请勿大声喧哗和嬉笑;应轻步行走,保持室内安静。
三、自觉保持环境卫生,饮料及其他食品谢绝携带入室,纸屑等杂物请放入垃圾桶内,切勿随地吐痰。
四、为了您和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室内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
五、室内实行一人一座制,不得抢占座位、霸位,离开时请自觉将座椅放回原处;离室请带走私人物品,隔夜不取将会被当做废品处理。
六、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在桌椅上刻画,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七、禁止其他违反公德、损害学校和图书馆形象的不文明行为。